肺宁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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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宁口服液,中成药名。由返魂草组成。具有清热祛痰,止咳平喘的功效。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期痰热咳喘证。证见咳嗽、喘息、咳痰不爽、痰黄粘稠,口渴喜饮等。
通用名称
肺宁口服液
汉语拼音
Feining Koufuye
处方类型
OTC甲类
医保类型
非医保
参考价格
17.30元-78.00元
成分
返魂草。
性状
本品为棕色澄明液体;气微香,味甘、微苦。
主要功效
清热祛痰,止咳平喘。
适应病症
本品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期痰热咳喘证。证见咳嗽、喘息、咳痰不爽、痰黄粘稠,口渴喜饮等。
规格
每支装10ml。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饭后服,9天为一个疗程。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方法
置阴凉通风处(不超过20℃)。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3-083(Z-017)-2005(Z)。
附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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