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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注射液,中成药名。由​红花组成。具有活血化瘀的功效。用于治疗闭塞性脑血管疾病,冠心病、脉管炎。

通用名称

红花注射液

汉语拼音

Honghua Zhusheye

药品类型

化瘀宽胸剂

处方类型

处方药

医保类型

医保乙类

参考价格

12.00元-24.00元

成分

红花。

性状

本品为黄红色至棕红色的澄明液体。

主要功效

活血化瘀。

适应病症

本品用于治疗闭塞性脑血管疾病,冠心病、脉管炎。

临床应用及指南

1、赵涛等研究红花注射液联合辛伐他汀对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的临床疗效,得出结论红花注射液联合辛伐他汀对急性心肌梗死患者临床疗效良好,其机制可能与调节血清VEGF、bFGF、ESM-1表达有关。(中成药,2019(03):563-566.)

2、谢素霞、邱相君研究红花注射液联合阿替普酶静脉溶栓对ACI患者NIHSS及QOL评分的影响,得出结论ACI应用红花注射液联合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能抑制血小板活化,促进患者神经功能改善,提高患者生活质量,疗效显著。(实用中西医结合临床,2019,19(02):47-49.)

规格

每支装(1)5ml;(2)20ml。

用法用量

1、治疗闭塞性脑血管疾病:静脉滴注。一次15ml,用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使用,一日1次。15-20次为一疗程。

2、治疗冠心病:静脉滴注。一次5-20ml,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应用,一日1次。10-14次为一疗程,疗程间隔为7-10日。

3、治疗脉管炎:肌内注射。一次2.5-5ml,一日1-2次。

不良反应

据文献报道本品偶见不良反应:

1、全身性损害: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寒战、发热、面色苍白等。

2、呼吸系统损害:呼吸困难、咳嗽、喘憋、喉水肿等。

3、心血管系统损害:心悸、心律失常、紫绀等。

4、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头晕、头痛、抽搐等。

5、胃肠系统损害:恶心、呕吐。

6、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皮疹、瘙痒。

禁忌

1、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的患者禁用,特别是对本品或含有红花的制剂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凝血功能不正常及有眼底出血的糖尿病患者禁用。

3、本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新生儿、婴幼儿及儿童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使用本品前医护人员应仔细询问患者的用药史和过敏史,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的患者禁用,特别是对本品或含有红花的制剂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3、临床应严格按照本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辨证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尽量避免空腹用药。血瘀证的一般临床表现主要有:痛如针刺,痛处固定、拒按;肿块青紫,部位固定;出血紫暗;妇女常见闭经等;舌质紫暗,或见瘀斑瘀点,脉细涩等。

4、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疗程使用药品,不得超剂量、高浓度和长期连续用药;首次用药宜选用最小剂量,年老体弱者应按年龄或体质情况酌情减量,并加强监护。

5、本品是中药制剂,使用玻璃容器包装,运输或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用药前应认真检查药品以及配置后的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得使用。

6、药品稀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配制,不得随意改变稀释液的种类、稀释浓度和稀释溶液用量。伴有糖尿病等特殊情况时,可改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使用。配药后应坚持即配即用,不宜长时间放置,请在1小时内使用。

7、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中药注射剂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8、年老体弱者、心肺严重疾患者、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9、监测数据提示,有与本品有关的肝肾功能异常个案病例报告,建议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加强肝肾功能监测。

10、本品活血化瘀,有出血倾向者禁用。妇女月经期停用,月经净后再用。

11、本品偶见与丹参注射液联用诱发多脏器损伤。

12、治疗期间,心绞痛持续发作,宜加服硝酸酯类药物或遵医嘱。

13、加强用药监护,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输注本品前后,应用适量稀释液对输液管道进行冲洗,避免输液的前后两种药物在管道内混合,引起不良反应。用药过程中应缓慢滴注,年老体弱者以20-40滴/分为宜,成年人以40-60滴/分为宜,以防止不良反应的发生。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采取积极措施救治患者。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方法

密封,避光。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 3 -B-3825-98-2012。

鉴别

1、取本品,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红花对照药材0.5g,加水10ml超声处理30分钟,滤过,滤液浓缩至干,残渣加无水乙醇,搅拌,静置,弃去无水乙醇液,残渣加水1ml使溶解,作为对照药材溶液。照薄层色谱法(附录ⅥB)试验,吸取供试品溶液0.5μl、对照药材溶液0.3μ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F
254 薄层板上,以正丁醇-
冰醋酸-水(6:2.4:5)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置紫外光灯(254nm)下检视,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药材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的棕色斑点。

2、精密量取本品1ml,置500ml容量瓶中,加水至刻度,摇匀。照分光光度法(附录ⅤA),以蒸馏水为空白,在267±1nm波长处测定吸收度,不得低于0.5。

检查

1、pH值:应为5.5-7.0(附录ⅦG)。

2、蛋白质:取本品1ml,加新配制的30%磺基水杨酸试液1ml,混匀,放置5分钟,不得出现混浊。

3、重金属: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加硝酸2.5ml,蒸干,至氧化氮蒸气除尽后,放冷,加盐酸2ml,置水浴上蒸干后,残渣加水使溶解并移至10ml容量瓶中,加水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1ml,加水15ml,滴加氨试液至对酚酞指示液显中性,再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微热溶解后,移至纳氏比色管中,加水稀释成25ml,作为样品管。另取配制供试品溶液的试剂,置瓷皿中蒸干,残渣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与水15ml,微热溶解后,移至纳氏比色管中,加标准铅溶液1ml,再加水稀释成25ml,再在两管中分别加硫代乙酰胺试液2ml,摇匀,放置2分钟,同置白纸上,自上向下透视,样品管中显出的颜色与对照管比较,不得更深,即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4、砷盐:依法检查(附录ⅨF第一法),不得过百万分之五。

5、草酸盐:取本品2ml,加3%氯化钙试液2-3滴,放置10分钟,不得出现混浊。

6、鞣质:取本品1ml,加新配制的含1%鸡蛋清的生理盐水5ml,放置10分钟,不得出现混浊。

7、炽灼残渣:取本品10ml,置已恒重的坩锅中,依法测定(附录ⅨJ),遗留残渣不得过1.5%(g/ml)。

8、热原:取本品,依法检查(附录ⅩⅢA),剂量按家兔体重每1kg注射2ml,应符合规定。

9、其他:应符合注射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附录ⅠU)。

附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警示语:

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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